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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設備 閲讀(2.05W)

一、

農業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1.駕駛員必須取得相應準駕機型的駕駛證;上道路行駛的農業機械必須取得行駛證和牌照。

2.新的或經過大修的農業機械,使用前必須按照技術規程進行磨合試運轉。

3.駕駛員在開車前後,必須做好安全檢查和保養工作,避免“三漏”(漏水、漏油、漏氣)。

4.嚴禁在農業機械和牽引機具上載人。

5.啟動前必須檢查發動機的冷卻水是否加足,機車行走的外部螺栓是否擰緊,變速桿是否放在空擋位置,液壓升降手柄是否放在下部位置。

6.啟動後採用小到中油門空轉預熱,開車時,要看清前後是否有人和其他障礙物,鳴號起步。

7.田間作業時,要人不離車,堅守工作崗位,禁止跳上跳下。農具掛接牢靠,農具未全部升起時嚴禁轉彎,嚴禁倒車作業。機車要做臨時性保養、調整、檢修或清除纏草時,必須停車熄火。

8.停車時,變速桿應放在空擋,禁止長時間分離離合器。發動機熄火前,駕駛員不得長時間離開機車。

9.經過田埂、水溝,應先削平坡度或挖出缺口,低速通過。一旦發生陷車,切莫加大油門猛衝,需將機車四周與底部的浮泥挖出,填以稻草、木板等物,用低速或其他車輛牽引的辦法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