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創富都>問答>養殖問答>

長江休漁期十年的原因 | 長江休漁期能釣魚嗎

養殖問答 閲讀(1.64W)

長江休漁期十年的原因,長江休漁期能釣魚嗎

回答:長江長期受到多種人為干擾、濫捕等影響,從而導致長江流域的水生物資源嚴重衰退,而設置10年的休漁期可以使其自然恢復生態平衡。長江禁漁期制度是保護長江流域漁業資源的措施,長江流域禁漁期是2003年經國務院批准全流域統一實施的禁漁期制度,是繼海洋伏季休漁制度之後國家層面設定的重要的內陸水域休禁漁制度。

一、長江休漁期十年的原因

1、長江是我國第一大河流,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最為豐富的河流之一,但是長期受到多種人為干擾、濫捕等影響,從而導致長江流域的水生物資源嚴重衰退,所以設置10年休漁期讓其自然恢復生態平衡。

2、長江禁漁期制度是保護長江流域漁業資源的措施。農業部在2002年規定,每年從雲南省德欽縣至長江口的長江干流,在雲南、貴州、四川、重慶和湖北等省、市境內的赤水河、烏江、嘉陵江、岷江等江段,鄱陽湖和洞庭湖區的範圍內實施休漁。

3、2019年12月,從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工作會上獲悉,從2021年1月開始,全面實施長江、漢江干流武漢段禁捕工作;根據保護實際,武漢各區可以對其它水域依法設立禁漁期、禁漁區,武漢計劃在長江漢江干流武漢段禁捕10年。

4、長江流域禁漁期是2003年經國務院批准全流域統一實施的禁漁期制度,是繼海洋伏季休漁制度之後國家層面設定的重要的內陸水域休禁漁制度。

二、長江休漁期能釣魚嗎

1、長江休漁期不能釣魚,在休漁期內如果偷釣可能會面臨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8〕95號)和《農業農村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建立補償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農長漁發〔2019〕1號)等有關規定,長江流域捕撈漁民按照國家和所在地相關政策開展退捕轉產,重點水域分類實行禁捕,相應範圍如下。

2、《農業部關於公佈率先全面禁捕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名錄的通告》(農業部通告〔2017〕6號)公佈的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等332個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自2020年1月1日0時起,全面禁止生產性捕撈。有關地方政府或漁業主管部門宣佈在此之前實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時間從其規定。

3、長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是指《農業部關於調整長江流域禁漁期制度的通告》(農業部通告〔2015〕1號)公佈的有關禁漁區域,即青海省曲麻萊縣以下至長江河口(東經122°、北緯31°36′30″、北緯30°54′之間的區域)的長江干流江段;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烏江、漢江等重要通江河流在甘肅省、陝西省、雲南省、貴州省、四川省、重慶市、湖北省境內的幹流江段;大渡河在青海省和四川省境內的幹流河段;以及各省確定的其他重要支流。

4、長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以外的天然水域,最遲自2021年1月1日0時起實行暫定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間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此之前實施禁捕。有關地方政府或漁業主管部門宣佈在此之前實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時間從其規定。

5、鄱陽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除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以外的天然水域,由有關省級漁業主管部門劃定禁捕範圍,最遲自2021年1月1日0時起,實行暫定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間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此之前實施禁捕。有關地方政府或漁業主管部門宣佈在此之前實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時間從其規定。

6、與長江干流、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連通的其他天然水域,由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禁捕範圍和時間。

7、禁捕期間,因育種、科研、監測等特殊需要採集水生生物的,或在通江湖泊、大型水庫針對特定漁業資源進行專項(特許)捕撈的,由有關省級漁業主管部門根據資源狀況制定管理辦法,對捕撈品種、作業時間、作業類型、作業區域、準用網具和捕撈限額等作出規定,報農業農村部批准後組織實施。專項(特許)捕撈作業需要跨越省級管轄水域界限的,由交界水域有關省級漁業主管部門協商管理。

8、在特定水域開展增殖漁業資源的利用和管理,由省級漁業主管部門另行規定並組織實施,避免對禁捕管理產生不利影響。

9、在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範圍和時間內違法從事天然漁業資源捕撈的,依照《漁業法》和《刑法》關於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處理。

10、各級漁業主管部門應當對在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範圍和時間內從事娛樂性遊釣和休閒漁業活動進行規範管理,避免對禁捕管理和資源保護產生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