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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留種“八不要”“五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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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留種“八不要”“五要”

八不要是:不要選病蟲害嚴重的棉株枯、黃萎病是制約棉花產量的頑症,棉籽又是病菌的載體,病菌可以隨着棉籽迅速傳播。因此,對感枯、黃萎病的棉株和抗蟲性不好的棉株一定要淘汰(而在重病地表現良好的棉株則可以留種)。

不要選伏前桃和晚秋桃伏前桃和晚秋桃生長髮育不良,成熟度差,鈴重輕,種子發芽率低,長勢弱。

不要用“剝桃花”的棉籽有些棉農對發育較為充分的伏桃,仍然有“剝裂嘴桃、摘濕花”的陋習,由於其沒有充分成熟,更沒有完成後熟作用,絕對不能留種。

不要用噴乙烯利的棉籽噴施乙烯利雖可促棉花早熟5~7天,但對棉籽損傷較大,致使其發育不全,不能做種。

不要用退化嚴重的品種棉花是異花授粉作物,異交率在3%~20%,抗蟲棉品種在經過幾年的連續繁殖過程中,如果不加以提純復壯,常因昆蟲傳粉而造成生物學混雜。對純度不高的地塊應避免留種。

不要選雜交棉品種在當前的科技水平下,雜交棉品種並不完善,且F2代的分離現象十分嚴重,應避免採用。

不要在水泥地面上曬在水泥地面上曬含水量較高的棉籽,會使部分棉籽形成“啞籽”,失去發芽能力。

不要與農藥、化肥一起存放有些農户將棉籽與農藥、化肥長期存放在一起,由於通氣不良且農藥、化肥散發的有毒氣體損傷棉籽正常的生理,造成發芽率鋭減。

“五要”是:即要選擇品種純度高的地塊,要選擇無病蟲害的棉株,要拋開田邊地頭而在地中央選種,要選擇“伏桃”,要用完熟的“乾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