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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園的選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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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園的選址

我國幅員遼闊,大部分地區有蘋果栽植,然而,生產無公害蘋果卻對栽植地有特殊的要求。無公害蘋果園的建立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按照國家農業部2001年制定的"無公害蘋果生產技術規程"的要求,無公害蘋果的產地應選擇在空氣清新、水質純淨、土壤未受污染、農業生態環境好的地區,儘量避免繁華的都市、工業區和交通幹道。

氣候條件應當是年平均氣温8-14攝氏度,絕對低温不低於-25攝氏度,1月份平均氣温不低於-10攝氏度,年降雨量保持在300-500毫升。

土壤條件是:土壤肥沃,有機質含量在1.0%以上,土層深厚,活土層在60釐米以上,地下水位在1.5米以下,土壤pH值在6.0-7.5之間,總鹽量在0.3%以下。

地勢地形的要求是,坡度低於15度,坡度在6-15度的山區、丘陵,選擇背風向陽的南坡,並且修築梯田。

對於各種重金屬在蘋果產地土壤、空氣和水源中的含量,2001年國家農業部制定的"無公害蘋果生產技術規程"是這樣規定的:

各種重金屬在土壤中的含量是:當土壤的pH值小於6.5時,土壤中總汞的含量小於0.30毫克,當土壤的pH值在6.5-7.5時,土壤中總汞的含量小於0.50毫克,當土壤的pH值小於6.5時,土壤中總砷的含量小於4.0毫克,當土壤的pH值在6.5-7.5時,土壤中總砷的含量小於3.0毫克,當土壤的pH值小於6.5時,土壤中總鉛的含量小於250毫克,當土壤的pH值在6.5-7.5時,土壤中總鉛的含量小於3.0毫克,當土壤的pH值小於6.5時,土壤中總鎘的含量小於0.30毫克,當土壤的pH值在7.5時,土壤中總鎘的含量小於0.60毫克,當土壤的pH值在6.5-7.5時,土壤中六六六和DDT的含量小於0.5毫克。

各種重金屬在水源中的含量是:每升灌溉水中氯化物的含量小於2.50毫克,氰化物的含量小於0.5毫克,氟化物的含量小於3.0毫克,總汞的含量小於0.001毫克,總砷和總鉛以及六價鉻的含量小於0.10毫克,總鎘的含量小於0.005毫克,石油類含量小於10毫克。

各種重金屬在空氣中的含量是:在蘋果產地每日平均每立方米空氣中總懸浮顆粒物不超過0.3毫克,二氧化硫不超過0.15毫克,氮氧化物不超過0.12毫克,氟化物在空氣中的含量是每天每平方分米10微克左右,鉛在空氣中每立方米每季度平均含量在1.5微克。